莘州中学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2-11-16 16:57
栏目:学校公告
发布单位: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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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开】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》及《聊城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》的文件精神,加强我校学籍管理规范的推进与学籍业务质量的提升,全面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,经校党委、校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教务事宜进行传达,具体如下:
明确学籍管理年级主任首问负责制,对日常教务管理工作态度认真,落实到位,做到“不推诿,不敷衍,不拖延”。
认真学习教务管理材料,特别是学籍异动涉及到的材料,领会好上级政策精神,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籍异动明白纸,做好与学生家长相关政策的解释和材料汇总工作,使其不跑冤枉腿,一次办好学籍业务。
提高服务意识,做好教务管理上传下达工作,确保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本年级的学籍管理、综合评价、学生测评、年级班级档案建设等工作。
报送所需材料时均需按要求做好分类汇总,并认真填写各类真实信息数据,努力做到零差错、不返工,以年级(级部)为单位上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,确保教务相关数据报送时的准确、真实与及时。
在校学生出现问题学籍时,学生本人是第一责任人,年级(级部)应及时掌握学生情况,并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其学籍真实情况。
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,是记录学生学校生活、深化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的基础性工作,关系学生毕业、就业的人生发展与长远规划,务必慎之又慎,仔细认真。各年级需完善教务管理制度,确保形成教务工作行之有效的新常态。
莘县莘州中学
2019年 4 月 9 日